为做好我院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毕业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申请或延期答辩申请(完成时间:3月5日前)
(一)学位申请
请各学位申请者根据《华南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华师研院〔2025〕1号)、脑科院研究生申请学位取得学术成果要求、各专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请见附件1)以及《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请见附件2)等规定进行自查和准备,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型课程学分和毕业最低总学分均应修满,学位论文撰写及科研成果均应及时完成,经导师审定学位论文及相关科研成果之后,于2026年3月5日下午17时之前在学校(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s.scnu.edu.cn/)中提出申请。
本次学位申请所有流程,包括登记学术成果、提出学位申请、上传学位论文和中文摘要、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论文评阅、学位答辩等工作均在学校(新版)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s://gs.scnu.edu.cn/)中完成,相关操作指引及填写说明请见附件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板块使用流程简要说明》和附件4《学位数据上报模块填写说明》。
各学位申请者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学科、专业制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成学位论文。各导师、专业指导组应对研究生加强学术诚信教育,坚决抵制代写、剽窃、伪造等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不授予学位或者撤销学位。
如有欠缴学宿费的同学,尽快登录华南师范大学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网址:http://hscwxf.scnu.edu.cn/)缴费;或关注“华南师范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cnu_cwc)进行缴费(智能财务——统一支付)。按照学校的规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不得为欠费研究生录入成绩,举行毕业答辩、预答辩以及学位申请和学位答辩。
(二)延期答辩申请
无法于2026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含往年已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应于3月5日前登陆学校师生服务中心研究生服务模块提交延期毕业申请。研究生延期毕业期间,不再享受奖助学金及其他面向学制内学生的优惠政策,具体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完成时间:3月6日前)
学院将组织专人审查学位申请人的申请年限、学位课程成绩、科研成果要求等是否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是否完成缴费等情况,如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方可列入学位申请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和进行系统内操作。
三、论文预答辩(完成时间:3月13日前)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位导师、专业课题组即可组织学生预答辩。预答辩的组织工作参照本文有关正式答辩的规定执行。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和需重点关注的硕士学位论文均须组织预答辩,其中需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包括:所有的博士学位论文、重新申请学位的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或(预)答辩中有不同意意见的学位论文、重新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近三年论文抽检有“存在不合格意见学位论文”或“存在问题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调离或退休教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其他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为需要重点关注的学位论文。其他硕士学位论文送审前是否组织预答辩,由各专业指导组决定。
研究生导师不作为预答辩小组成员,但可以列席会议,在预答辩小组专家成员讨论及投票时回避。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和需重点关注的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通过后,方可安排学位论文送审。
预答辩结束之后,请学位申请人尽早向答辩秘书提交《预答辩意见表》和《预答辩表决票》,由答辩秘书收集汇总之后,交学院研工办。
四、论文查重(完成时间:3月13日前)
研究生学位论文在送审前必须通过学术不端检测,检测通过的学位论文才能进入送审程序。检测工作由学院负责统一开展,重合率原则上不超过20%。请各位导师、指导组严抓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审核工作,并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论文选题、论文内容、论文水平及答辩情况等进行认真审议,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须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形式审查和学术不端检测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论文送审与评阅
1.论文送审(完成时间:3月20日前)
学位申请人应于3月17日之前,提交导师签名的《学位论文送审导师知情同意书》(请见附件5),并经导师、专业指导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之后方可送审,其中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时间为3月17日。3月20日前,学院将开始进行送审(外审)。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和需重点关注的硕士学位论文送专家评阅由研究生院组织,其他硕士学位论文送专家评阅由学院统一组织。
送审(外审)用的电子版学位论文,各部分的内容应完整,其整体结构、格式和主要组成部分的项目不要改变,但须隐去学位申请人和其导师的姓名等信息,并删除研究成果、致谢或后记部分;按照各专业的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学位论文一般应由十三个部分组成,排列顺序和要求如下:
(1)封面(送审时,须隐去学位申请人及其导师的姓名等信息)
(2)封面的英文翻译
(3)答辩合格证明(送审时,只保留空白表格,不用填写具体的内容)
(4)中文摘要
(5)英文摘要
(6)目录
(7)图表清单及主要符号说明表(必要时)
(8)主体部分
(9)参考文献
(10)附录(必要时)
(11)致谢(送审时,删除致谢的内容,只保留标题即可)
(12)攻读博士/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必要时)(送送审时,删除研究成果的内容,只保留标题即可)
(13)原创性声明和授权使用声明(送审时,只保留空白表格,不用填写具体的内容)
2.论文评阅(完成时间:4月20日前)
学院和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完成论文评阅工作,并把评阅结果和意见反馈给导师。硕士和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周期一般分别为30日和40日,不含增聘评阅时间。
3.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专家评阅意见由导师审阅后发送学位申请人。
专家评阅意见分为三种:A.同意答辩;B.同意答辩,但需根据评阅意见进行修改;C.不同意答辩。
(1)全部评阅意见为A或B,进入答辩程序,学位申请人应对学位论文进行必要的修改,并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说明》。
(2)有1份评阅意见为C,不予进入答辩程序。学位论文必须修改,可在学校下一个学位授予批次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如学位申请人对该评阅意见有异议,可按学校规定申请学术复核,如经复核决定不支持该评阅意见的学术评价,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可原文增聘1位评阅专家。
增聘专家的评阅意见为A或者B,可进入答辩程序,答辩时学位申请人须对评阅意见为C的专家评语作出说明。因增聘专家评阅而错过答辩时间的,在符合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答辩事宜顺延至下一批次学位授予期间进行。
增聘专家的评阅意见为C,不予进入答辩程序。
(3)有2份及以上评阅意见(含增聘)为C,不予进入答辩程序。学位论文必须修改,且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从学位申请人收到评阅意见书之日算起),在符合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可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4)连续两个批次评阅均未达到进入答辩程序要求的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或者一个批次评阅意见全部为C的博士学位论文,必须进行修改,且修改期不少于6个月(从学位申请人收到评阅意见书之日算起),在符合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可重新提出学位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视具体情况决定学位申请人是否需要重新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5)有1份及以上评阅意见为C的学位论文,列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重点审议对象。
六、论文答辩(完成时间:4月30日前)
(一)答辩委员会组成
1.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3名,且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硕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1名相关专业(行业/产业)实践领域的专家。主席应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需重点关注的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应有不少于1名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且主席由校外专家担任。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
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少于5名,且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其中应有不少于2名校外专家和1名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博士专业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1名相关专业(行业/产业)实践领域的专家。主席应由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担任。
3.答辩秘书选派及其相关工作
学位答辩委员会设秘书1人,由本单位全职在岗教职工担任。秘书的职责包括会议准备、委员的联系与接待、会议记录、草拟决议和填写、上报材料等。
秘书须至少提前1周将学位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函、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修改说明等相关材料送至每位委员审阅。
答辩信息由答辩秘书提前1周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并在本院网站和研究生院指定的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二)答辩程序
学位答辩会由主席主持,硕士研究生学位答辩会议总时长不少于30分钟,博士研究生学位答辩会议总时长不少于60分钟。答辩过程(内部会议环节除外)应全程录音或者录像,录音录像文件由学院妥善保存至少3年。秘书应对答辩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学位答辩具体程序:
1.主席宣布学位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并主持会议。
2.学位申请人宣读《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
3.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博士学位申请人陈述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学位申请人报告专家评阅意见及修改情况;重新答辩的,还须报告前一次答辩委员会意见及修改情况。
5.委员就学位论文提出问题,申请人进行回答。
6.休会,学位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进行以下议程:
(1)委员对学位论文水平、学位答辩情况等进行讨论。
(2)秘书宣读表决票填写注意事项。
(3)委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独立填写表决票。
(4)秘书统计表决结果,主席检查并公布表决结果,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2/3以上(含)即为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5)学位答辩表决未通过的,答辩委员会须就是否同意学位申请人重新申请学位答辩再次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全体委员2/3以上(含)为同意重新申请答辩,否则为不同意重新申请答辩。如学位申请人重新答辩又未通过,答辩委员会不得重复作出同意重新申请答辩的决议。
(6)主席和委员讨论并填写答辩委员对论文的评语,秘书填写学位答辩委员会议决议,并由主席和委员签名确认。
(7)主席和委员讨论推荐优秀学位论文,并填写《硕士/博士优秀学位论文推荐意见》,秘书汇总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结果。
7.复会,主席现场宣布学位答辩委员会表决结果和学位答辩委员会决议。
8.主席宣布学位答辩会议结束。
(三)答辩结果
1.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根据答辩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送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2.学位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在符合学校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学位答辩未通过者可自第一次学位答辩之日起三个月后,硕士学位申请人在一年内、博士学位申请人在两年内完成修改,并重新申请答辩。答辩委员会不同意重新申请答辩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根据学校规定和答辩委员会的决议,作出处理决议。
经审核可重新申请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如逾期未完成修改、未申请答辩或重新答辩未通过者,本次重新申请学位答辩资格终止。在符合学校学习年限规定的前提下,可重新提出学位申请。
3.博士学位答辩委员会认为学位申请人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水平,且学位申请人尚未获得过华南师范大学该学科、专业硕士学位的,经学位申请人同意,可以作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七、提交审议材料(完成时间:5月6日前)
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应于5月6日下午17时之前尽早向答辩秘书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并由答辩秘书汇总之后,于5月6日下午17时之前提交到学院研工办,供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1.预答辩意见表、预答辩表决票:博士须提交,硕士如有预答辩,也要提交;
2.学位申请书原件和复印件(含全部答辩评阅书,增聘意见请标明):各1份,勿装订,请用小蝴蝶夹(长尾夹)分别夹住原件和复印件,以便研工办完成后续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在封面右上角请用铅笔分别写上“原件”与“复印件”,注意申请书有相片那一页必须彩色打印;同时请检查各项内容应填写完整、手写签名、信息完备和盖章齐全;
3.正式答辩表决票:所有答辩委员的表决票,夹在学位申请书原件内;
4.学位论文修改说明:1份单列,签字完备;
5.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复核申请表:1份单列(如有的话,需提交);
6.学位信息采集表:1份单列,在新系统“学位数据上报”模块里填写提交学位信息上报采集,并下载《学位信息采集表》签字后上传至“论文归档”模块,纸质版交学院。
7.答辩之后的学位论文:1份单列,答辩之后修改的最新版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结构完整,签字完备,与学生上传新系统的一致。
8.华南师范大学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1份,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
以上第1~8项材料,每份材料如果有多页,请在左上方用小蝴蝶夹(长尾夹)夹住,每位学生的8份材料按顺序在左侧中间用大蝴蝶夹夹在一起,1位学生一套材料。
各学位申请人应严格按照学院的时间表完成学位申请事宜,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完成时间:5月7日前)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答辩委员会的决议,在对学位申请进行审核的基础上,作出是否拟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决议。
九、学院上报研究生院材料(完成时间:5月10日前)
学院整理、汇总所有申请学位的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
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完成时间:6月上旬)
研究生院审核学位材料,组织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并进行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十一、提交终稿的学位论文(完成时间:6月20日前)
学位申请人修改完终稿的学位论文之后,应于6月20日下午17时之前尽早提交给答辩秘书,并由答辩秘书于6月20日下午17时之前,向学院研工办提交最终修改定稿的学位论文及相关归档材料。其中:
1.学位论文:纸质版与电子版务必一致(同一版本),各部门提交的版本务必一致,均需签字盖章完备,将用于学位论文抽检和论文公开,请认真校对并确保是最终版本;论文封面题目、导师须与系统一致,用于学位数据上报;此前各环节审议版本的学位论文纸质版可不使用学校统一封面胶装,除必要外无需彩打。
博士纸质版学位论文3本,由学院统一交研究生院1本、档案馆1本,学院存档1本。
硕士纸质版学位论文2本,由学院统一交档案馆1本、学院存档1本。
2.提交给图书馆的相关材料:
博士、硕士研究生本人在新系统“论文归档”模块,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最终电子版学位论文后,审核通过后提交2本签字盖章完备纸质版论文,手续完备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具体要求请见附件《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说明》。
十二、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为加强学位授予全过程质量管理,学校逐步落实学位论文公开制度,已于2025年6月起公开博士学位论文,将于2026年6月开始公开部分学科(包含心理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2027年开始公开所有博士、硕士学位论文。
十三、涉密论文要求
根据学校保密工作有关要求,凡涉密学位论文和内部论文必须根据学校规定事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开题及撰写,并按有关要求安排送专家评阅及答辩。在最后提交终版论文时提出的定密或内部论文申请一律不予接收,且将按文件追究相关责任。内部论文须正常参加抽检,涉密论文解密后将100%列入省和国家抽检名单。
十四、资料下载
此次学位申请及论文答辩工作按照学校最新的文件规定执行。所有的学位申请材料及规章制度均可在研究生院网页的“学位工作”或“办事指南”等栏目下载,也可查看附件6《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汇总》。请务必仔细研读,并遵照执行。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6832
联系邮箱:030yz01@scnu.edu.cn
联系地点:脑科院北楼(脑成像中心)109室(本文提到需要提交的所有纸质版材料,请送到此地点)
附件:
1.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http://yjsy.scnu.edu.cn/a/20240716/9359.html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http://yjsy.scnu.edu.cn/a/20240716/9360.html
2.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夏季硕士、博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附件2:华南师范大学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xlsx
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板块使用流程简要说明
附件3: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位板块使用流程简要说明(202601).xlsx
4.学位数据上报模块填写说明
5.学位论文送审导师知情同意书
6.2026年夏季博士、硕士学位申请相关材料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