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按照我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现将拟录取硕士、博士考生提交或寄送《体检报告》等资料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请进入我院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向我院提交或邮寄医院(二级甲等及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公示链接:
1.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https://yz.scnu.edu.cn/a/20250408/641.html
2.华南师范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https://yz.scnu.edu.cn/a/20250310/636.html
体检报告下载链接:
https://yz.scnu.edu.cn/ziliaoxiazai/
(体检内容参照我校的《体检表》,可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若在我校校医院体检,请自行与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校医院三楼健康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20-85211186)。
二、政审表
根据我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未能及时提交《政审表》原件的拟录取考生须于公示期间将《政审表》原件随同《体检报告》一起邮寄至我院,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应届生考生由所在学院(毕业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或基层党组织开具,如无工作单位的,由档案存放单位开具。
政审表下载链接::http://yz.scnu.edu.cn/ziliaoxiazai/
三、提交或寄送地址及联系人
1.如果采取邮寄方式,建议使用顺丰速运或中国邮政快递送货上门的方式邮寄。
2.提交或寄送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北楼(脑成像中心)1楼109室。
3.联系人:何老师
4.联系电话:020-85216832
5.邮编:510631
四、资料提交或寄送时间
请各位拟录取的考生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7时之前,将《体检报告》或《政审表》提交或寄达学院,请预留好快递时间。
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