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用心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管理办法》(华师〔2015〕114号)等文件精神和规定,为做好我院2025年应用心理专业外出实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对象:
1.2024级应用心理专业全体学生;
2.2025年3月之前应完成但仍未完成外出实习报告及考核评价的其他年级在读学生。
二、实习时间及时长:
实习开始时间可根据学习、工作实际情况和实习时长科学合理安排,可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有计划地组织实习。实习(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学期。
三、外出实习之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外出实习之前,须经导师同意之后,由脑科院、校外实践单位、校内导师、研究生共同签订《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协议书》(请见附件1),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计划表》(请见附件2)、《脑科院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信息登记表》(请见附件3)。
其中:附件3《脑科院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信息登记表》的内容,请用微信登录以下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填写:
脑科院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信息登记表链接:https://forms.ebdan.net/ls/33RxhU2m?bt=yxy
脑科院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信息登记表二维码:
2.学生外出实习之前,应完成购买人身意外保险,保险费用由学院统一报销。购买流程及发票要求请见附件4《脑科院应用心理专业外出实习购买保险指引》。
3.学生外出实习之前,如需我院开具实习介绍函,可参考使用附件5《实习介绍函》。
四、实习期间,应做好以下工作:
1.学生在外出实习期间,须遵守学校和校外实践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向校内导师汇报学习实践进展情况。
2.导师在学生实习期间,应定期通过电话、网络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学生保持经常性联系,应及时反馈并协助处理研究生在外出学习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保质保量进行。
五、实习完成之后,应完成以下工作:
学生完成外出实习之后,应及时向校内导师汇报实践情况,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请见附件6。一式两份),接受校外导师和校内导师的考核评价。实习总评成绩依据校外导师和校内导师所给定的成绩(按百分制计)按比例得出,其中校外导师所给成绩占70%,校内导师所给成绩占30%。《外出学习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一份由学院存档,一份毕业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六、材料提交:
1.学生实习之前填写的附件1《外出学习实践协议书》(纸质版文件)、附件2《外出学习实践计划表》(纸质版文件),请于实习之前,及时提交给班长,由班长汇总之后提交到脑科院北楼(脑成像中心)109室,联系人:何老师。
2.学生实习之前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报销材料,请于实习之前,及时提交到脑科院南楼(激光大楼)103室,联系人:朱老师。
3.学生实习之后填写完成的附件6《外出学习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纸质版文件一式两份,一律用A4纸正反面打印,靠左装订,毕业时一份归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一份由学院存档),请于2025年12月31日(星期三)下午17时之前,由班长汇总之后提交到脑科院北楼(脑成像中心)109室,联系人:何老师。
七、联系方式:
1.实习工作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6832
联系邮箱:030yz01@scnu.edu.cn
联系地点:脑科院北楼109室(本文提到需要提交的实习纸质版材料,请统一送到此地点)
2.保险报销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2160
联系邮箱:366933014@qq.com
联系地点:脑科院南楼103室(本文提到需要提交的保险报销材料,请统一送到此地点)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协议书
2.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计划表
3.脑科院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信息登记表
4.脑科院应用心理专业外出实习购买保险指引
5.实习介绍函(模板仅供参考)
6.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外出学习实践报告及考核评价表
【附件】脑科院关于做好2025年应用心理专业外出实习工作的通知-网页版.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