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以下简称“脑科院”)2023年硕博连读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硕博连读遴选工作的通知》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华师〔2020〕3号。请见附件1)等相关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脑科院成立硕博连读工作小组,组长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担任,成员包括脑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各专业指导组组长、研究生培养办公室负责人等。硕博连读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硕博连读工作实施细则,对实施细则进行管理与监督,并全面负责硕博连读相关工作。
(二)脑科院成立由不少于3人的博士研究生导师组成硕博连读考核小组,在脑科院硕博连读工作小组指导下进行综合考核和复试等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条件
(一)招生专业
(二)招生名额
硕博连读招收的人数不超过脑科院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80%。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每年只能录取一名硕博连读学生,连同其他招生形式,每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每年录取博士生总数不得超过3人。
(三)招收导师条件
招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的导师应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具有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原则上应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博士生,且应有国家级在研课题或充足的科研经费,能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助研或生活津贴。
三、选拔模式和条件
(一)选拔模式
1.“2+4”(硕士阶段2年、博士阶段4年),选拔时间为硕士期间的第三学期。
2.“3+3”(硕士阶段3年、博士阶段3年),选拔时间为硕士期间的第五学期。
(二)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着较好的综合素质,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强烈愿望和顺利完成博士学业的良好条件。
2.面向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能申请本校一级学科专业。
3.“2+4”和“3+3”模式申请者所有已修读课程须单科成绩合格,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4.科研工作出色,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申请者需有学校科研主管部门认定的A级以上科研成果1项以上(含1项,排名第1或导师第1情况下排名第2)。
5.对于科研潜力和培养前途较大但由于实验或科研周期较长等原因而暂未达到上述科研条件的研究生,经该学科或相近学科5名博士生导师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并由博士生指导组确认后,可向本院提出破格申请。
四、选拔流程
1.考生申请
考生可根据不同的选拔模式分别于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第三、第五学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请见附件2)和相关科研证明材料(科研成果发表日期截至2023年9月30日)于10月6日(星期五)下午17时之前报送脑科院培养办公室。
2.脑科院和学校审核
脑科院考核小组按照选拔条件,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科研潜能与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核,填写《2023年申请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请见附件3),于10月8日(星期日)之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经研究生院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硕博连读考试。
3.命题
命题工作由脑科院硕博连读考核小组负责,所有命题老师均须签订《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请见附件4),笔试试卷格式参照《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纸》(请见附件5)。具体要求按学校有关考试工作规定执行。
4.综合考核
(1)笔试
专业英语: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脑科院南楼201室。
专业综合:考试时长120分钟,满分值100分。考试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考试地点:脑科院南楼201室。
(2)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10月11日(星期三)下午16:30~18:00,面试地点:脑科院南楼201室。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综合评价申请者的科学素养、个人品行、创新能力、培养潜力和心理健康等情况。面试情况需详细记入《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面试情况表》(请见附件6),并根据面试情况据实填写《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请见附件7)。
5.上报考核结果
脑科院将于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7时之前,将拟录取学生的面试情况表、审批表以及《2023年拟录取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请见附件8),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对拟录取的硕博连读资格获得者在研究生院主页进行5天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转交至招生考试处。
另,所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指定报名日期按招生考试处要求履行报名手续。经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考试处负责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若博士培养阶段以第一作者在中科院JCR一区发表学术成果,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第一署名单位需为“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六、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博连读选拔的人员,不得参与当年硕博连读考核工作。
七、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硕士研究生,在未办理攻博入学手续之前,应继续在硕士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在未办理攻博入学手续之前,若有违反校纪校规、不遵守学术道德或未能完成规定的科研工作等情况,将依规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
八、硕博连读研究生进入博士培养阶段后,因个人原因申请中止攻读博士学位或导师认为其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经脑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可以申请转回原就读硕士专业培养,达到相关要求后,可按相关规定申请毕业和授予硕士学位。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华师〔2020〕3号)相关规定为准。
十、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6832转22
联系邮箱:11067773@qq.com
联系地址:脑科院北楼(脑成像中心)109室
十一、本细则由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管理办法(华师〔2020〕3号)
2.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
3.2023年申请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
4.华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命题人员保密责任书
5.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纸
6.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面试情况表
7.华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
8.2023年拟录取硕博连读学生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