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博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做好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本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 “腾讯会议”双机位同时运行,考生需提前准备好2部带摄像头的设备(电脑或者手机,建议辅机位使用手机),并提前下载安装“腾讯会议”客户端并注册账号,且升级为最新版本)详情请查阅《2021年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操作手册——考生版》(https://yz.scnu.edu.cn/a/20210510/463.html)
二、复试时间
2021年5月17日(星期一)下午15:00
三、各专业复试分数线、及拟招生人数及复试名单
1.各专业复试最低分数线分别是:
心理学专业:总分分数线为200分,单科分数线为50分,。
2.各专业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见附件1)
四、资格审查:
1. 复试前将对考生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博士报考材料、博士报考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2.考生须在2021年5月16 日前将以下报名材料按序号顺序排列成册送(寄)至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103研工办,邮编:510631,联系电话:020-85212160。信封上请注明“2021博士报名材料”。
①报考登记表(需本人签名确认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处:应届硕士毕业生由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往届生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且盖章单位必须与《报名登记表》填写的“考生人事档案单位”一致)。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生证、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硕士学生证须有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类别及毕业时间证明,并加盖“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公章;或者“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毕业生必须同时提交硕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或证明书各一份。
单证硕士必须同时提交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持国(境)外硕士或者本科文凭的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同时提交本科学籍学历证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本科学历认证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查询结果或者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学籍学历查询或验证网址为: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
学位查询或认证网址为:
1、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2、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
④政治审查表。
⑤专家推荐书两份。
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书。
⑥现役军人须提供政治部同意报考的证明。
⑦硕士生课程学习成绩单。
⑧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⑨拟开展的研究计划书。
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等材料。
温馨提醒:
1.上述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入学后考生需提交材料原件到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用表的下载网址为:
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
五、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20分)
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心理健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学术道德)品质、诚信状况、心理健康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方面,特别要将考生的学术道德和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务必在复试阶段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业务能力与学术水平考查(80分)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参考考生报考材料进行评估;综合素质评价: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人文素养、实际工作表现、举止、表达、礼仪以及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等。
备注:同等学力考生(指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届生除外)在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每科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则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科目须同招生简章公布的一致。
六、科研成果评分
参照《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招生考试科研成果评分表》,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代表作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参加复试的考生提交最新代表作给复试领导小组,必须是5年以内的科研成果,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31日。)
七、综合成绩评定
初试和复试均合格后,考生进入综合成绩评定阶段,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初试总成绩/3)×40%+复试成绩×40%+科研成果评分×20%。
八、拟录取
1、拟录取名单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2、录取类别及相关说明。
严格按照学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录取,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各招生单位须与拟录取考生明确录取类别,并在《复试及拟录取汇总表》中注明录取类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定向单位须和报名登记表一致。
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要求拟录取后须将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如发现弄虚作假,则取消入学资格。
定向就业博士生:拟录取后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留在原单位,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单位工作。
3、所有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均须经过复试且合格方能拟录取,以下几种情况一律不予录取:
①思想政治素质、品德和学术道德等有严重问题、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③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⑤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⑥被认定有考试作弊事实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网站:http://yz.scnu.edu.cn/)
5、所有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须上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检,录检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予以录取。
九、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公示开始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拟录取考生将本人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各二级招生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
(体检报告邮寄地址https://yz.scnu.edu.cn/a/20200602/397.html)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内容参照《体检表》https://yz.scnu.edu.cn/a/20181203/323.html,可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的体检表)。
十、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020-85212160
网址:http://ibrr.scnu.edu.cn/rencaipeiyang/
学校招生考试处:020—85213863
2.招生监督邮箱
电子邮箱:zsb03@scnu.edu.cn
附件1: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
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2021年5月13日
文件下载: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