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启事
因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自闭症诊治的基础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的工作需要,拟招聘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全局意识强。
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踏实,服务意识好,办事效率高,有吃苦耐劳精神。
4. 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计算机操作与信息处理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5. 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30岁。
6. 具有理工科研究背景,认知神经科学、计算神经科学、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等专业或研究方向优先。
7. 以第一作者发表过SCI论文的优先考虑。 二、招聘岗位与职责
科研助理岗,主要协助“自闭症诊治的基础和应用研究”重大项目的执行管理工作以及实验室研究相关工作。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打包发送至xiang@m.scnu.edu.cn(邮件标题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报名材料包括:①《华南师范大学关于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附件1);②个人简历;③本科和硕士学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④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⑤身份证扫描件;⑥个人近期证件电子照(大一寸彩照)。发送邮件后收到回复的视为报名成功。
2. 初试
初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应聘人员和招聘单位通过有效和充分的沟通,使应聘人员全面了解岗位的有关详细情况,聘用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和工作设想、个人职业规划等。
3. 面试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由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成立面试评委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综合业务素质。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 考察与聘用
在面试成绩优良(80分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的1: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面试成绩优良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通过体检、考察的人员,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
四、管理与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华南师范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78号)和其他有关规定管理;按《华南师范大学校聘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与福利管理暂行办法(2017年修订)》兑现相关待遇。
五、其他说明
1. 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中提到的“以上”均包含本数。
2.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和面试成绩,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3. 所有应聘人员应服从一校三区(石牌校区、大学城校区、南海校区)的工作安排。
4. 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南楼(激光大楼)1楼103室
联系人:向老师
联系电话:020-85212160
联系邮箱:xiang@m.scnu.edu.cn
附: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
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
2020年6月15日
华南师范大学脑科学与康复医学研究院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