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级专家延退按以下程序办理:
1、用人单位向学校提交须延聘人员名单,人员须根据学科队伍建设需要,并征得身体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的高级专家本人同意。填写《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审批表》。
2、职能部门审核延聘申报材料。
3、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评议。
4、报广东省教育厅审批。